以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发布实施为契机,201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汪民12日在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多次作出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2011年,国务院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明确了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核心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汪民说,今年将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划定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提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应急技术体系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支撑等主要任务。《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是我国首次发布实施的地面沉降防治专项规划,着力于建立完善重点地区地面沉降防控体系,部署了调查、监测、地下水控采与超采区治理、防治技术创新等工程。两部规划明确了今后防治工作总体格局,是实施具体工程和项目的重要依据。
汪民说,我国地质地貌复杂,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叠加地质灾害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等特点,尤其是西南西北山区、中南、东南、华南山区丘陵区,三峡库区、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舟曲泥石流灾区等防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难度极大。2012年,影响我国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地貌条件、地震、干旱和降雨等极端气候等多方面因素仍然存在,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据悉,2011年我国发生地质灾害15620起,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的117起,有243人死亡、32人失踪、13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亿元。当年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主要发生在中西部山地丘陵区,其中主汛期6月至10月发生15072起,造成217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96%和79%。 |